引用:
作者EAC212
這讓我想到前陣子我去某全聯時,
收銀員手晃不小心多刷金額的情況......
我自己去買東西時都會計算好總金額,所以來的及提醒收銀員是否有多刷!!!
不過.. 103年起不再主動印明細了,
如果碰到店家貨架金額和條碼金額不同的情形........可能消費者就要自求多福了!!
感覺是對商家大利多呀!!
我大概還是會要求店家列印明細吧!!
(人人都該有智慧型手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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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smart phone 或沒帶的人就是該死就對了?
老一輩的人連 smart phone 都不會用, 你還跟他說要用 QR-code 查詢
且櫃台一般不是都會註明 : 金額請確認清楚, 離櫃恕不負責
如果沒配套的情況下, 那就每個人都列印明細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