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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zaki1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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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2
引用:
作者gop
對阿 就算是你家的 圖上面也有註明是私人或公家的
你有財產權 不代表別人沒有使用權
那麼不爽 圍起來看有沒有人來開單不就好了
更不爽的話 跟政府打官司主張你的私人所有權
話說回來 去找過民代或按鈴控告政府了沒
上來取暖有意義嗎
還不如跟政府盧過一遍再來
下一篇的文章是不是 土匪政府占我騎樓云云的
期待你的法院判決文

哎丫丫大家都是好朋友您看看以下解釋應該多少能了解....
民國71年修正之建築技術規則第二十八條,乃補充規定”退縮騎樓地未建築部份計入法定空地”。以平衡興建騎樓與退縮騎樓地建築之權益差別。

騎樓之大小依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其寬度至少3.5公尺,扣除騎樓柱後之淨寬至少2.5公尺,淨高不得小於3公尺。詳細規定,參見台灣地區省(市)各縣市騎樓設置標準。

騎樓有兩種,一種是法定騎樓,一種是私設騎樓。還有一種看起來像是騎樓,但是實際上它的名稱叫做「門廊」,這也是要注意的。



除了法定騎樓是依法留設,其必須供公眾(意即不特定人)通行使用,若設置固定式障礙物或是一般障礙物,得由路權機關,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逕行告發或移除。雖所有權人擁有其所有權,但對建築管理上,當初也提供了容積的獎勵,給予留設退縮的騎樓地,所以「法定騎樓」是不能占用及設置障礙。

至於私設騎樓與門廊,也都是私有產權,但是它並不是「依法」留設的騎樓,而是當初起造人自行留設的,在公法上僅能「勸導」留供公眾通行使用,尚無強制處分的餘地。所以在某些舊市區,還可以看到常常走到一半,騎樓變成店面了,因為那並不是依法留設的法定騎樓。



至於要怎麼查詢是不是法定騎樓或是其他的用途,手續有點麻煩。

1.去建管單位找原使用執照核准一樓平面圖。

2.去地政單位找測量成果圖(建物改良物平面圖)。
舊 2013-08-31, 10:38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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