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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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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契約用電超用的部分會算成2~3倍的基本費加流動電費

這勉強可稱為罰錢

低於契約用量的罰錢規則咧

低於契約容量還是要繳契約容量的錢,白繳錢又沒用到還要處罰?

而且超過部分並不算是處罰,這本來就是要給大家作為寬容限度的,有些機關學校為了避免出現超約附加費,所以把契約容量買高一點就永遠都不會繳超約附加費,結果沒有省到錢反而繳更多

因為不可能一年四季都用電量一模一樣,契約容量大多是以中間值而不是用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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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8-30, 11:23 A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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