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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kaosc
作者本意或許是如此,
但她卻沒想到後果會是如何?
今天要不是菲方願意低頭和平解決,
那篇文章或許就會成為引爆雙方戰爭的稻草之一。

作者思慮欠周詳,想藉由污衊本國人來保護菲國人的作法十足可議,
法官的無罪判決也可能讓後續不斷重演類似的事件、終至嚴重的後果也未可知!

可能您看到移送法辦就覺得不得了要判重刑了,其實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
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再怎麼罰也就是這樣而已。

完整裁判書可以自行找來看看:
102年度北秩字第24號
董曉秋不罰。

另記者鄭諺鴻是處罰鍰新臺幣陸千元:
102年度北秩字第26號
鄭諺鴻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處罰鍰新臺幣陸千元。
羅峻澤幫助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處罰鍰新臺幣參仟
元。
舊 2013-08-30, 10:46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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