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理性討論
整件洪案有7大關鍵錯誤,讓洪仲丘違法被關禁閉,包括人評會紀錄、士評會投票單、懲處令、約談紀錄、個人資料、切結書、送達證書,這七大東西根本就是錯誤百出、問題重重。首先542 旅於6月25日由范佐憲為主席所召開士評會,但簽到表卻註明是召開人評會,且記載范佐憲是人評會主席、使用人評會投票單,錯誤離譜超乎常人想像。桃檢取得的士評會投票單使用「人評會投票單」,上有人評會字樣,這與人事官張佳雯於偵訊時稱:「投票單是我拿空白A4紙裁6等分」,兩者顯然不符。為何格式不符?表示現在的9張投票單根本就是假的!為何軍檢還相信?軍檢說不具名投票,為何證據是具名?軍檢幫忙掩蓋真相?為何軍檢說法會跟桃檢不一樣?軍檢手上的證據和證詞不一樣,還把范佐憲這些人人放出來?如果沒有轉移桃檢,這些不就石沉大海?
另外,軍檢為何沒發現?桃檢沒有傳任何人,表示這些軍檢完全清楚,放任造假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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