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12q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494
(法律疑問??)ATM領6千吐3萬 找同事狂領挨告

ATM領6千吐3萬 找同事狂領挨告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姜翔/台北報導〕ATM竟變成了「包你贏」吃角子老虎?這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它發生在台北市40歲謝姓工人,今年4月到台北捷運中正紀念堂站的國泰世華銀行自動櫃員機(ATM)提款,機器卻吐鈔5倍金額,連續提款3次,ATM都「始終如一」地大方奉送5倍鈔票。謝男驚喜「竟有這尼好康的代誌」,於是呷好逗相報,兩天後,找陳姓同事再來提款,這台ATM依然「大方送」;兩人總共提款6萬6千元,機器卻吐鈔33萬元,「現賺」26萬4千元,簡直像是專用印鈔機。



我有些疑問,你把多的領走是犯了侵占罪這沒問題。

不過如果我在監視器前數了幾張自己的提領的金額,剩下的就給他放著或隨風吹,這樣可以吧?? (我的我拿走,不是我的也沒有幫忙保管的義務囉?)

有"法律規定"要幫忙通知銀行,還要在原處等嗎??

再極端點,我等鈔票被風吹到地下,叫不知情的第三者撿,然後送到警察局等六(?)個月,之後無人認領,拾獲者可以領取,擁有人變成第三者,到時錢怎麼花都不甘銀行的事吧?
(本身沒拿銀行的錢,而且第三者撿到無人認領的鈔票)
     
      
舊 2013-08-25, 07:01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12q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