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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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useshuner
V兄跟柯同是白色巨塔中的人
好奇問一下V兄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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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領域不同 隔得很遠
這串前面也有不少醫療工作人員發言 但大部分不會跟嘴砲起舞 (嗯 某某拖稿大王可能例外

)
你如果認真想請教V大個人意見或許可以用另外管道
中外醫療史上當然也有相似的醫療意外 程序疏失的關鍵也討論過了
懲處的重點應該是醫院和相關的移植小組 這方面衛生署前年就定案了
這幾天的腥聞只是圍繞在一個相關人物個人的處分
懲處單位是監察院委託的 "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
呼應原po 的文章
這裡也有一篇可以參考
http://www.tma.tw/ltk/101550205.pdf
比較欣賞文中提到 "對事不對人" 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