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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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hnnyhu
整件事情就是鄉愿心態造成的悲劇~
為了不讓這制度崩解,選擇以拖待變,讓所有參與其中的人都暴露在極大的風險中,說不用負責任,也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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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只引言一小段
建議先把原文仔細的看過,再來評論。當然前提是他所說的都是事實。
沒人說不用負責,是負應負的責。也沒有人說此案的受害者不可憐。
職場上,會得越多,越盡責,死得越快,相信大多數人心裡都知道。台灣人卻總是要求別人做
自己都做不到的事。這樣的心態,跟我們每天在罵的"依法行政"、"謝謝指教"有什麼不同呢?
言盡於此,希望有人看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