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昭平╱高雄報導】
高雄一家設計公司在求職網站招募「形象設計實習生」,但卻載明「沒有待遇,只有幾仟津貼(交通補助)」,還提醒「有經濟壓力者,奉勸不要輕易嘗試」,業者稱是提供機會給對設計有興趣及才華的年輕人,「也算解決社會問題」,但勞工局認為已違反《勞基法》,未給最低薪資,依法可處2至20萬罰款。
曾獲全國識別系統設計金獎、也曾幫天后張惠妹演唱會做美術視覺設計的「妝點視覺設計」,10多天前在104及Yes123等求職網站刊登「形象設計實習生」職缺,限上班族、應屆畢業生應徵,要求一定要會用Photoshop等基本設計軟體,並聲明「沒有待遇,只有幾仟(交通補助)津貼」。
妝點負責人林先生表示,公司一直以來都有接受設計相關科系大學生實習的慣例,近年來因招募新人不易,才想出藉由類似實習方式,招募對設計有興趣、卻缺乏實務經驗的年輕人,透過實際客戶案件了解設計現場,預計招募1至2人,****刊登10多天已有不少人詢問。
「須給基本薪資」
勞工局勞動條件科科長羅永新說,業者未經教育部許可就以實習生名義招人,還限制應屆畢業生才能應徵,不符相關規定;而召募方式雖類似技術生,卻未報請勞工局核定,實際上還是《勞基法》的僱傭關係,依法要給最低基本薪資,否則可罰2至20萬。林姓負責人表示不知道招募條件觸法,會將****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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