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鐵道案, 要的是重建, 而且要把重建後的道路還給他們
他們反對東移, 但不反對重建
除了工程上根本辦不到以外的解決方案有
1. 停建
2. 給他們超高額的補償90/p, 目前台南最高價位是2x萬/p -> 預算問題
3. 原地重蓋, 但因此鐵路地下化的近10年工程, 經由台南火車站的路線火車全部中斷 -> 大家爽就可以接受
4. 在新地區蓋新的台南火車站, 原來路線廢掉 -> 預算問題
原址重蓋, 使得地下鐵軌在建築物下, 嚴重影響建築安全, 還沒見過有哪個地下鐵軌或捷運線, 能在許多建物的正下方?
去google map看就知了, 否則捷運環狀景安<->板橋這路線, 就不用蓋在地上了
其實這案子的主導權在交通部/鐵路局, 不是台南市負責,
要給補償也是交通部/鐵路局買單
現在把問題丟到台南市, 根本是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