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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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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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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ss lwu
我看是葉小妹的父親對法律看法有偏差吧

司法只是給罪犯懲罰,不是替被害人家屬報仇。

你如果堅持公平正義,就自己設法吧。

反正不管你幹了甚麼,上了法院你也不會被判死刑的。

我看偏差的是台灣司法

人都死了 要懲罰也不該是關起來

基本上 我覺得連懲罰都不算 只是應付了事
無期徒刑??
搞不好過幾年又出來了
法匠也知道只是拿納稅人的錢養頭畜生 只不過就是反正別人小孩死不完

真要留著命懲罰他 就先砍了他雙手
這樣他會自己想去死 就不算殺生了
舊 2013-08-22, 09:20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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