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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Gmail用戶不該期望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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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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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還有,為什麼經過法院
相對
那麼重要?
很簡單。
我舉個例子:今天有人看我不爽,只要這個人或是他有認識的人在政府某單位,那麼我的個資他就可以看的到。
多一個法院,就是多一個保險,用體制的繁瑣來當煞車,不可能去跟法院或是檢察官說:我看scottchnag不爽,所以我要查他。
所以,法院拿掉,會相當恐怖。
2013-08-22, 07:23 AM #
46
scott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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