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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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eirock
非告訴乃論罪
也要有人告發
或相關單位知情後覺得有必要偵辦
沒出事~還不是叫警察吞下去
沒出事~還不是別辦免得被說公權力迫害
真的是整天只會腦補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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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在第一頁第二個回你的時後不就說可以打110去報案嗎?
『在台灣只要沒有人有意見就不算違法』不知你認不認同?
『執法者』看到有人被K,明明就是『現行犯』他們都沒抓了!!
那不就是大家都沒意見了?沒意見不就沒事了??
你看看『執法者』的老大跳出來也只是『嗆聲』也沒看到後續丫!!
大家立場不同,開這篇也討論不出什麼來丫!!
各位就別戰了!!早點休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