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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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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ghtbulb [轉]颱風天停班 僱主未對出勤者另加薪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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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天停班 僱主未對出勤者另加薪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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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1日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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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春美╱台北報導】
北市府昨晚宣布停止上班,北市勞動局今說明企業停止上班的出勤給薪問題,包括勞工安全考量,僱主不應強迫已出勤勞工繼續出勤,若勞工確實無法出勤,僱主事後也不能要求補班、扣發全勤或解僱等不利處分,並於出勤紀錄中註記為宜。若僱主要求勞工繼續出勤,更要給予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以免發生職災。但若員工仍出勤,僱主依法無須給加班費,又勞工因天災無法出勤,僱主依法也可不給付未出勤時數的工資。

依勞委會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只要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經過地,若該縣市宣布停班,致勞工未出勤,企業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局進一步表示,宣布停班後仍出勤之勞工,僱主除給付該日工資外,「」(無強制性)再加給工資,加給金額得由透過勞資會議討論確認或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
     
      
舊 2013-08-21, 07:34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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