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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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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案件詭異之處在於

一審死刑
二審死刑

三審.理論上本來是程序審.只能看二審的審判程序有無問題.有問題就是駁回高院重審

現在加上生死辯之後....已經一團糟了

竟然還出現最高法院自己推翻高等法院判決.直接給無期定讞

難怪此判一出.馬上有人指出以後只要[搞定]最高法院就好.一二審都不重要了!

舊 2013-08-21, 05:21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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