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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葉小妹免死 總長提非常上訴
***狼開庭善辯 卻被當低能

2013年08月21日

【綜合報導】性侵累犯林國政假釋四十天就犯下震驚全國的雲林葉小妹姦殺命案,一、二審均判死,最高法院卻以智能低下等理由,日前改判無期徒刑定讞。立委王育敏看不下去聲請非常上訴,檢察總長黃世銘調查後認定,最高法院擅自摒棄專業鑑定、無視卷證顯示林男非智能低下,判決顯有適用法則不當、率斷、邏輯推演令人不解等重大違失,昨正式提起非常上訴,要求更審。

葉小妹父親昨感慨說:「希望這次司法能站在正義的一方,判他(林國政)死刑,不要再讓家屬失望。」

更審刑度不能更重
最高法院回應:「等收到非常上訴書,會依法律程序處理。」但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被告不利的非常上訴案件,更審刑度不能對被告不利,亦即若原確定判決判無期徒刑,非常上訴的結果,就不能改判被告死刑。
林國政曾因犯下兩起性侵案,入獄服刑十二年,前年三月獲准假釋不久,就再犯兩次竊盜案,另侵犯三名女性,其中就讀國二的十四歲葉小妹,慘遭林男性侵後勒斃且勒到舌骨骨折。
一、二審都痛斥林國政泯滅人性、手段兇殘,且長庚醫院鑑定報告指林男矯治困難,因而判處死刑;不料,最高法院卻自行推翻醫師專業鑑定結論,認為林男當時精神狀態驚恐,鑑定結果可能失真,改採一審的觀護人鑑定報告,今年六月以他智能低下等理由,改判無期定讞,引發各界譁然。

靠觀護人報告逆轉
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為,最高法院所依據的觀護人調查報告,說是「花費一個月」時間調查,實際上只有約五小時十一分鐘,該報告指林國政智商僅七十六,智能低下,且有治療矯正可能,但事實上,林男冷血殺人後,與法庭內三警員交互詰問,言詞犀利,更一審時,林男還指摘測謊、法醫、精神鑑定等三報告有誤。

能指筆錄哪些有誤
例如,林男指測謊圖譜欠缺一致性無法鑑定,「卻仍稱確有強制****,我認為此部分不實在」,又指「法醫證述許多可能性都是錯誤的」並指出有問題處在筆錄的第二○一頁、二○五頁,還主動請求調查精液證據恐非精液、毛髮證據應非陰毛等。而最高法院擅自排除長庚醫院對林男不利的專業報告,明顯率斷,又採信觀護人充滿矛盾的調查報告,邏輯推演令人不解。
此外,連林男的律師面對審判長詢問還有什麼問題時,都回答:「同被告所述」,可見林男非智能低下,不能僅憑他曾寫懺悔書、請求到死者墳前上香,就認定有教化可能,因此認為最高法院有適用法則不當等重大違失,提起非常上訴。立委王育敏昨回應,感謝黃世銘願為葉小妹爭公道,法官只考量被告人權,卻沒顧及受害孩子的無辜性命與家屬的傷痛。
葉小妹案非常上訴理由

◎適用法則不當
最高法院捨棄專業醫師鑑定,反採信觀護人邏輯有誤的報告,認為林國政智能低下,減輕其刑,但林男出庭時應答如流,且能一一指摘對他不利的指控,可見頭腦清晰、條理分明。
◎違背法律審精神
最高法院臆測林國政接受長庚醫院鑑定時,其精神狀態驚恐可能失真,不採醫師指林男矯治困難的結論,認定與一、二審完全相反。
◎量刑明顯失當
林男多次偽裝助人攻擊女性,又剛因2次性侵服刑獲假釋即再犯,且手段兇殘,最高法院卻單憑林男曾寫懺悔書、請求到死者墳前上香致歉,就認定他有教化可能,顯然失當。
資料來源:最高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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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支持死刑我能理解,但用這種連白痴都不能接受的爛理由讓一個畜生免除死刑,我實在無法接受

不過這個非常上訴也沒什麼用,因為「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被告不利的非常上訴案件,更審刑度不能對被告不利」

最高法院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官 黃 正 興
法官 陳 世 雄
法官 許 錦 印
法官 周 政 達
法官 陳 春 秋

我祝你們夜夜好眠,長命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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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
舊 2013-08-21, 12:09 P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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