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ndy1106 >>.
1.是主角的駕駛行為喔,我只是事實陳述而已哦
2.汽車也沒開多快,行駛回機慢車道很自然的超越有甚麼不對嗎?
當然路權派是怎麼說也不會了解的,尤其二個月沒 PO 汽、機車戰文
好不容易有機會怎麼能就此放過?
你說的 3. 二者幾乎都差不多同一時間決定變換車道ㄝ
又不是機車先在內側行駛一陣子了,汽車才逼過去的
到底誰該爭路權?是前面那個該瞻前又要顧後的
還是看到前車切了還硬要加速卡上去的
而且還連續猛叭,事情是這樣處理的嗎?
這時候是不是後面的讓一下不就相安無事了?
還是連命都不要也要化被動爭取變成主動把汽車反逼回去?
能常在汽車陣裡鑽而不死的
不是自己駕駛機車的技術多好
而是大車怕碰著了小車出了人命.....而讓著而已
靠北邊走  好厲害的洞察力
啊∼開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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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機汽車應該是同時變換車道.
機車體積小,變換車道較快,而前方汽車只是變換車道較慢而已.
在機車完成變換車道前,汽車車身已經有一部分進入變換後的車道,要主張機車直行的路權,還很難說.
事實上就是,機車完成變換車道後,認為汽車侵犯其路權(這個上面強調過,在這個情況下,機車很難說擁有路權),所以硬是要用喇叭把汽車逼回原車道.
結論:
機車騎士沒品在先,汽車駕駛流氓上身在後,各打50大板,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