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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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ottchang
在補充一下,前一陣子台灣鬧的很激烈的NCC什麼鬼的,就是政府要跳過法院這一關,直接看要調查誰就調查,這是完全不可以的!!
我絕對反對,因為你永遠不知道誰查了你,或是查了你什麼!
依照現行台灣的作法,你絕對知道誰查你,或是查了你什麼!只要你是當事人。
這是及格跟不及格的分別,我沒說這樣一定完美。
所以跳過法院,這一點就是中國政府的作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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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的不一樣
查....政府陰著來,所以我們不知道,想查誰就查誰
但是前鎮子鬧的很激烈的是關係到兩件事
●一件事是可以光明正大來,這會很嚴重,因為陰著來代表就算查到也不能當證據,除非你想告訴大家你在監視
●另一件事是想封誰就封誰,就像白色恐怖一樣,今天不用經過任何法院判決我想叫哪個網站閉嘴就閉嘴、哪個網站封殺就封殺,看NCC現在幫財團的嘴臉就知道這種權力拿在手煩擋財路的網站一律塞個莫須有的罪名殺無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