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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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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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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scottchang
在補充一下,前一陣子台灣鬧的很激烈的NCC什麼鬼的,就是政府要跳過法院這一關,直接看要調查誰就調查,這是完全不可以的!!
我絕對反對,因為你永遠不知道誰查了你,或是查了你什麼!
依照現行台灣的作法,你絕對知道誰查你,或是查了你什麼!只要你是當事人。
這是及格跟不及格的分別,我沒說這樣一定完美。
所以跳過法院,這一點就是中國政府的作法了
你的意思是我們也學美國搞個「監聽法院」就行了
2013-08-20, 10:10 AM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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