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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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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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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lexchao
銀行已經發文通知你,你再去領光花掉,要你還你又不還,就是侵占
銀行沒發文通知你,你發現戶頭多了錢,領光花掉之後銀行叫你還,你不還就是民事不當得利返還


那請教, 只憑銀行發文, 我就要去跑退匯這個手續嗎? 不用經過法院

&

我可主張合理的車馬費? 例如:請假坐計程車去辦理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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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的不是穴 而是有妳的洞舔
我期待的不是液 而是和妳的慾奸
我期待煙花漫天 我可以永遠不怕妳捉奸
我期待的不是一句抱歉
舊 2013-08-20, 09:05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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