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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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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重點是
自治條例適用之對象及範圍,為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
月二十五日縣(市)合併改制前已許可從事****易服務
者及場所。

請告訴我之前有特許的嗎@@
 
舊 2013-08-19, 05:47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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