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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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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第 三 條  本自治條例適用之對象及範圍,為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
      月二十五日縣(市)合併改制前已許可從事****易服務者及場
      所。

第 十 條  本自治條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
      至已許可之****易場所結束營業後失效。

第三條已經告訴大家,這條例目前是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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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舊 2013-08-19, 04:28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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