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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丁丁噹
台灣是尊重生命的地方,可以救活,卻還執意要醫師讓狗安樂死
獸醫好心醫治卻要被告
這位澳洲外交官真的尊重生命嗎?


1. 收錢不做事. 詐欺?
2. 醫好不歸還. 侵占?

不知以上兩種罪名是不是正確?
舊 2013-08-17, 09:48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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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