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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2
法理來說這是詐欺沒錯啊~~~~拿錢就要辦事,如果不辦就是得退錢,認養黃狗這種事情就是得歸另一碼來算,也就是說沒安樂死先退錢給主人,然後再來談收養的事情。

這顯然收錢了之後沒辦事,沒辦就算了,黃狗活著是別人的資產,妳沒經同意拿走別人的資產就是犯法~~~~澳客何錯之有????????


報導擺明偏頗~~
舊 2013-08-17, 05:08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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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m~~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