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unsun13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3
引用:
作者Caution!
這陣子有點事情困擾很久
由於外地出差,有個銀行帳號其實是多少再用的,但不會特別記帳,(開VISA,反正用完為止)
當出差回來已經過了五個多月
整理家裡的時候,發現了一封信
XX銀行寄了封信給我,說是需要親自到銀行去一趟,
一開始懷疑是詐騙,所以由網路查到台北總行的電話,再確認分行的電話,
事實上,與該分行的電話最後一碼不符,台北客服說不知道有其他號碼
(台北客服告知的電話號碼最後一碼是0,但信件電話號碼最後一碼是1),
後續打了客服給的電話,該分行說另一支電話也是相通的,

那這封信確定是由他們發出的,並說明帳款有問題,但時間有點久了,

好像是說某間銀行的客戶匯錯款,匯到我帳戶上,(跨行)

我沒有打算佔有這筆錢,大約兩萬,銀行卻說他們只是告知,但是不涉入∼∼∼

這句話使我冏了好久∼∼

後來我去刷存簿,銀行告知的日子的確有匯入這筆錢,

但...


沒打算佔用這筆錢的話....其實很好處理

先通知匯款銀行提供該筆交易明細後,再請匯款銀行通知受款銀行協助處理,在雙方同意後,依相關程序退回款項即可。
(銀行法有規定,對於匯錯帳戶之金額,銀行因為帳戶內的錢屬於受款人所有,不能擅自扣款,把錢歸還給匯款人。)

但若受款人不歸還匯錯的金額,可以提出民事、刑事訴訟取回。
(正常來說受款人無法提出這金額正當來源)

其實匯錯帳戶對方不還之外還把錢提出來花用,匯錯款的當事人也可以控告對方"侵占罪",未歸還匯錯的金額還將錢提領花用,基本上已構成侵占罪「易持有為所有」之不法意圖....
 
舊 2013-08-16, 06:33 P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unsun1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