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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k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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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11
引用:
作者帥鐵人
上頭刁你就是要你知難而退,自己打包走人,不然公司裁員還要給資遣費




這我當然知道!
不過公司平常給加班費有違反勞動契約的嫌疑
等星期一去勞工局諮詢看看可不可以用這條主動叫公司逕行資遣
如果可以到時它還要付資遣費

不行的話到時繼續刁難大家就來玩準時上下班的遊戲
反正我也沒有違反公司規定阿!

畢竟資遣費加失業補助也有20幾萬,也算是蠻好用的!
要主動放棄當然不可能
改給的給一給大家就好聚好散!
不然還有一條是叫台灣商業軟體聯盟去查盜版
公司一些軟體都是"有疑慮的"!
舊 2013-08-16, 12:41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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