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hristine
我覺得你的說法不太對。
理解到短期利益小於長期虧損,那之前那個某地方因電磁波輻射抗議,被拆掉基地台的地方的人們怎麼說?人民是盲目的,搞不好二十年後居民又出來說,輻射致癌,要中華付錢。自做自受?他們應該自費花錢請中華重新裝基地台,中華應該向居民收取長期的設備維護費及健康基金。
核電如果只講經濟效益,短期利益小於長期虧損,為什麼有人反對不蓋?不是說就應該蓋,而是說,你反對的理由跟依據。而且很顯然核電是很經濟相對產力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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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後端(除役)的費用--天價--也要考慮.
當然.只要有任何意外.一百個台電也賠不起.
更別提那種綿綿憎恨無止期的放射性汙染--- 說絕子絕孫並不誇張.
一座核電廠.就等於自己植種體內的惡性腫瘤.
不是白癡.就是想拿回扣不惜絕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