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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
Senior Member
 
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俺是專程來勸離的...

如果樓主上面貼出的即時通記錄訊息為真,又保有可供佐證之資料...

就上法院吧

那些訊息,要說是刻意安排的陷阱,太牽強了...沒一個法官會採信的

運氣好的話

樓主個人債務和日後跟小孩的生活費用,都會有著落

就算樓主放手讓小孩跟著男方,至少也賺到自在的生活

爾後可盡情與他人稱虛擬公婆,也從此不必再煩惱要不要和已成為心中疙瘩的男人共眠

一舉數得不是?
舊 2013-08-15, 09:20 PM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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