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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926
引用:
作者EAC212
你的論述最大的問題是..."你無法舉證汽車時速多少",
在此前題之下,拼命的強調超速超速超速超速是很無聊的事,
就好像以前有幾個新聞是.. 警方追補嫌疑人時,嫌疑人加速逃逸後肇事,
結果嫌疑人家屬質疑警方不追補就好了...就不會發生超速肇事一樣....無聊




因為我只想討論 超速這個台灣長久以來的嚴重問題

並不想要討論這個闖紅燈 活該被撞的人

傷大家的眼 我還是說聲抱歉吧
舊 2013-08-13, 07:02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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