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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魯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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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27
引用:
作者nepom
我只個是上班族
前任交往4年 送她的禮物金額約有20萬了吧…

nb*2、lv*1、gucci*1 、ipad2、手錶什麼有的沒的

最後還不是跟我說要分手 有個屁用!

不是老婆 最好別送太貴的 不然就像我一樣 是個傻瓜
吃的好的穿的用的都給她好的 她離開了 最後留給我的 什麼有沒有。。。 。

情人節的警惕文



跟我老婆交往4年,只記得送過一盒巧克力,一套衣服
這樣會很摳嗎?
舊 2013-08-12, 10:42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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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魯米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