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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書僮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6
當作繳學費吧
下一任相信你就不會這麼做了


引用:
作者nepom
我只個是上班族
前任交往4年 送她的禮物金額約有20萬了吧…

nb*2、lv*1、gucci*1 、ipad2、手錶什麼有的沒的

最後還不是跟我說要分手 有個屁用!

不是老婆 最好別送太貴的 不然就像我一樣 是個傻瓜
吃的好的穿的用的都給她好的 她離開了 最後留給我的 什麼有沒有。。。 。
舊 2013-08-12, 10:20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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