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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d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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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引用:
作者semmy
那麼請看『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第八條的規定
http://www.trtc.com.tw/ct.asp?xItem...24583&mp=122031

八、 在捷運範圍內,搭乘電扶梯,應握好扶手、站穩踏階,年長及行動不便者宜改搭電梯,且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搭乘,而於電扶梯行走或奔跑。
(二)嬉戲、跳躍、跨越兩側護欄或為其他危險行為。
(三)攜帶非摺疊式自行車。


初看黃色字體,真會以為有禁止行走,想說怎麼可能
仔細一看,原來又是片面解釋+ 刻意誤導

看條文都只看一半的?麻煩整句看
該條文意思是
禁止在電扶梯上逆向行走
舊 2013-08-12, 12:53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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