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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oc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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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512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不見得,剛上過交通事故處理的課程,上課的講師是交通艦定的,相同情況的案例,鑑定的結果會是機車騎士是肇事原因,注意哦,不是肇事主因哦,是肇事原因,鑑定結果是綠燈直行的汽車無過失。

原因當然是機車闖紅燈侵犯汽車的路權,他也跟我們說現在法官已經開始以路權來判斷肇事比例的判斷。

我六年前的自身案例,對方雙黃線迴轉我撞上去,上法院判,法官也是用路權來判決對方負全部肇責。
現在還老是把“應注意未注意”掛在嘴邊的人,真想問他是活在那一個年代還在跳針啊
舊 2013-08-11, 12:20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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