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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ter20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1
引用:
作者小肥羊
這邊所指的大股東是握有經營權的大股東必須負起一定的責任,在沒交出經營權,基本上有一定的責任。


單純投資沒有經營權的大股東不必負責
這沒有衝突啊
誰說大股東就一定有經營權的

引用:
作者小肥羊
另外花旗託管友達=花旗銀行託管友達光電公司海外存託憑證專戶
請用全名,搞清楚就知道花旗跟友達的關係比較像是買房子履約保證的中間銀行
買方或賣方如果有任何糾紛,請去打官司,錢就暫時由履約保證的銀行保管,等法院判決下來,再交付款項給贏的一方,避免有人過戶不付錢,或是交了一個嚴重瑕疵屋


信託不必負責
友達再往下排的大股東分別是佳世達,廣達,國泰人壽
還是你覺得他們都有責任?
 
舊 2013-08-09, 07:33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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