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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ter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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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1
這一樓有很多人鬼打牆地要大股東爲公司營運與負債負責
我忽然想到
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其實是投信與外資
如果台灣修改法令要大股東爲公司營運與負債負責
那台灣的股市就沒有人敢投資了
等著崩盤吧

以友達為例
參考這兩個連結看看友達的股東結構
http://114-34-227-111.hinet-ip.hine...p?STOCK_ID=2409
http://just2.entrust.com.tw/z/zc/zck/zck_2409.djhtm

友達自然人持股比44%
大部分就是一般市井小股東
外資持股28%
本國法人金融投信持股約26%
李焜耀本人持股0.11%
友達的經理人團隊加起來不到1%
最大股東是花旗託管友達 (~10%)
次大股東是佳世達 (~7%)
第三大股東是廣達 (~4.6%)
所以哪天友達不小心還不出錢
不是李焜耀必須負責
而是花旗必須負責

這樣有看出來哪裡很荒謬嗎?
舊 2013-08-09, 03:55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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