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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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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幾個文章都沒看仔細就搶著回文


文內都寫跟蹤兩個月.確認他沒有保鑣.一個人駕車.假裝行車糾紛誘他下車.

兩人扭打之際才拔槍開槍的

所以
1.沒有保鑣-死者獨自開車
2.沒有司機-死者獨自開車
3.開11槍-假借行車糾紛.兩人口角扭打才突然拔槍.如果還能3槍斃命.那算是人才了!

依據新聞內容.其實寡占利益還可以談.積欠數千萬賭債不還.有錢不還不出事才怪!
 
舊 2013-08-09, 02:23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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