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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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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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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kyang
理論上是如此,但是有人在輸光前,就先把錢五鬼搬運弄走就又是另外一回事。
一個資本額超過20億的公司,前幾年都賺錢,去年賠個十億,怎麼說資本帳都還是正值,少說也有十來億。
這樣的公司會出現年初所有公司高層全面請辭,嚇到不敢繼續坐領高薪,你要說沒鬼嗎?
銀行又不是實際經營者,大股東才是,銀行當然可能一毛錢都收不到,但是大股東也有義務去跟法官解釋,明明帳上有錢,卻還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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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孤狗了一下
http://www.goodinfo.tw/stockinfo/St...99&RPT_CAT=YEAR
這裡只能看到2011, 2012
2011年賠了5.86億
2012年賠了13.3億
目前EPS是6.1元
還是正的啦
但顯然不夠賠給銀行
大股東也不一定就是實際經營者
大股東就只是出最多錢的那個人
就像群創最大股東是奇美實業
但群創現在的經理人都不是奇美實業指派的
請再把前幾篇在解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章再看一次
在這個 case
大股東完全沒有義務去跟法官解釋任何事
否則銀行團就直接走法院了
還在那邊呼籲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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