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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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2
是沒錯~~
但是 現在的問題在於 修法的結果是在承平時代是看刑事訴訟法~~
軍法雖沒廢 但是基本上如無特殊狀況可能也用不上了~~~
還是我吸收的資訊有誤~~~
不然比較合理的情況是交由民間司法單位偵查檢調~~
然後判決還是回歸軍事法庭 依照民間司法單位偵查檢調 用軍法判~~
或是乾脆偵查檢調審判都在民間 但是用軍法作判決基礎~~
這樣是不是會比較好一點~~~
不然有些法 像敵前抗命或是毀壞軍事設施 身份不同判決結果可能也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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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份新聞霉體也都沒講清楚
看這新聞應該是移給司法機關去審軍法案件
還是用陸海空軍刑法
要讓一些司法人員專門負責這塊
不過也不怎麼看好
倉促修法應該會出很多包
軍法移審研訂移案準則 法院將成立軍事專庭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2144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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