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tranger2005
你去看我前面寫的~~~
我非常強烈的認為要分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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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REVIEW了你本篇的回文,整理來看之後還是有些問題
我提到『修法本來就是要改善制度』
這點不就是對的嗎?說法、表達都沒錯!
如果個人的國文認知有錯的話請提出!
法律不只有出事後的處罰,更有一些規定的條文在
你提到的討論點與原本要討論的點,我認為是不同的,後面講到霸凌去了
問題與本篇要討論的主題是不同的,所以要分開來討論不是嗎?
老實說,還是不懂你在本篇與其他版友爭論的問題在哪?
DELL此篇作者有提到:
『洪員社會融入性格不健全,高學歷,低情商,不懂得虛心包容社會本來就是有黑有白,
不是只有白,不懂得趨吉避凶,識時務者為俊傑,好漢不吃眼前虧的道理,
出了學校的第一課,他就死當了,還為此賠上性命。
如果孩子不懂事,才出校門就得罪這麼多人,這是家庭教育失敗』
回到原本的討論點,這篇文直接對死者、父母家庭通通批評下去了,
說好聽一點是家庭教育失敗,說難聽一點就是罵對方蠢。
我想問,這種表達方式是對的嗎?
要教導或給予人經驗時,把該說的事情說出來,為何還要加上這種批評?
明明就有各種方式,可以點出社會或人與人相處的潛規則
卻選了這種最讓人討罵,導致這種狀況,難道不知道這種時機有什麼潛規則?
說實話,我個人最討厭這種老是要教導別人,但總是一副態度在上的樣子
另外,有關於霸凌的問題,你提到的方式不一定能夠保護到孩子
選擇不衝突、消極的方式,那只是他不是被霸凌的最主要對象,才能夠那樣做
這方面我有親身的經歷,當有反抗的人越多,才能減少被欺負、進而保護更多的人
即使這樣,也沒有完全辦法完全保障所有人。
但反抗不是傻傻的就立刻或直接反擊,當力量或能力不足時,是做不到的
真正要教導孩子是如何學習強化自己的能力,並且在適當時機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