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tranger2005
Regular Member
 
Stranger200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96
引用:
作者j441985
有點搞不懂你想表達的
修法本來就是改善制度不是嗎? 但無法改變那些不理制度的人吧
因為那群人本來就是如你之前說不理會法律與制度,要分開討論這點吧


你去看我前面寫的~~~

我非常強烈的認為要分開討論!

舊 2013-08-06, 08:42 PM #1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ranger200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