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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68
引用:
作者Stranger2005
沒有人會去扯「那些勇敢上街頭的人」的後腿,相反的,我認為絕大多數的人都非常贊成修改軍審制度,當然也包括我~~~

我的討論重點在,修改軍審制度並無助於軍中霸凌事件!

如果有效,我想美國早就成功了,問題是美國軍隊霸凌至今依舊是個嚴重的問題!

前幾天,不是才有網友 post 美國軍隊發生多起輪暴女性士兵的事件~~~

很多事情,我已經不相信法律可以解決!最多就是事後的處罰而已,但無助於阻止事件的發生!

就像我告訴小朋友要盡量躲避學校的惡霸,你可以說我鄉愿,但我真的沒辦法叫小朋友們去當「烈士」!

也許你可以,但我真的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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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會去扯洪仲邱的後腿, 他就是那個為自己班兵為自己爭取合理待遇的人

其實正常情況下他只是會受到一點教訓, 可惜他身體不好, 但他做的事情我不會去責備他

真的因此被害死了那不是他的錯, 是害死他的人的錯

就好像有些女生穿得比較短就被強姦一樣, 所以台灣都學阿拉伯穿著不就好了?

這不是她的錯,我們一樣要報警把那個人抓起來, 如果有人責怪女生穿的裙子太短

所以活該遇害, 那到底是誰的錯?

法律沒辦法防止所有的事情, 所以法律要常因時因地修改成為一個比較完善的

可以扼止人類的惡的一個規範, 沒有完美, 只有不斷的修正才有辦法解決"多數人"的問題

你只看到你的小孩, 但你沒看到其它人的小孩...

洪仲邱就是為了幫自己跟其它小孩爭取該有的待遇才會發生這種事情,

如果他只為了自己, 他可以裝死跟其它志願役一起玩兵, 我想他應該是做得到這一點的
     
      
舊 2013-08-06, 07:34 PM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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