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789w
聽到洪媽媽說小孩沒了,很感慨,也很難過
義務役為國家法律體制下的產物
依人民義務,送小孩去兵營當兵,結果小孩反而就無故死了
政府還想掩飾錯誤,個案? 10幾年來死了一千多人叫個案?
一些說法,讓很多人感到憤怒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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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昨天的遊行以外,從今天開始,也該考慮是否為了自己的小孩付出更多的努力?
昨天的遊行向政府表達「幹!老子不爽真相未明!」;而從今天開始,甚至持續幾年的時間,做的只有一件事:
零北吼立災訝草率結案的後果!
從小到大,多少都有聽過某些人用盡各種手段拖延、閃躲兵役吧?
有些人會認為幹嘛不去盡國民的義務。但是這個國家除了婊自家人最行,還有那個優點是值得一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