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OSWU
雖然我也不認為是集體謀殺
但也不覺得什麼諸多巧合可以說的過去
真要說 我比較傾向集體惡意+規避法令+疏忽所造成
層層螺絲全部鬆掉,最後賠上一條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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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同意你的層層螺絲全部鬆掉, 但是, 殺人是要賠命的, 這句話是每個人都知道的,
但事實上, 世界上很多的殺人犯並非都是蓄意要殺人的.
我來舉個例, 像是之前有幾個大人虐待一個男童的新聞事件, 給他燙腳底/打毒品針, 他們的本意是惡意欺負凌虐弱小, 但是男童最終死了, 你覺得這些大人是殺人致死罪嗎?
又或者, 校園的霸凌致死, 這些都是意外致死.
唉....不過老實說, 台灣早就已經變質了, 正如某人說的, 殺一兩個人又不會死刑.
引用:
作者bureia
那對操死洪的那一票軍人,他們是不是也是群體意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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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相提並論, 因為那票軍人在 "某方面來說" 是一群 "利益共同體", 有些人說洪"白目", 其實洪是因為得罪了那群人的共同利益 = 得罪那群人共同的潛規則, 至於什麼樣的利益? 回扣? 相信就不用我明講, 所以對那票軍人來說, 洪是白目的, 因為對那票軍人來說, 我們好好的拿"應該拿的錢", 你莫名奇妙來講我們, 那你是否作了出頭鳥, 很白目?
但對普羅大眾來說, 我們完全是不一樣的環境, 不同的人, 連面都沒有見過, 更諻論私下勾結, 也沒有什麼利益共同體的存在, 大家完全是根據心裡的一把尺在發言.
所以我才說這並不能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