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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lo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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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4
終於知道軍方為何認定洪仲丘案是輕案了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A...%91%BD%E6%A1%88

看看這個案子,這個是蓄意殺人致死的案子,1995年明德班,當年鬧很大,軍方大概認為只有這才叫重罪吧

軍法判比較重? 最重的主謀與加害人只判11年,其他多在10年以下,
而且還有可能減刑,假釋,實際上的刑期才多久,可想而知

那幾年有好幾起小兵義憤槍殺長官與其他士兵的事,全都是唯一死罪,速審速決槍斃
你就知待遇差多少了.

如果說上面那個長官蓄意殺兵這麼嚴重的案子只判11年,洪仲丘的案子
只是輕罪的話,最重搞不好刑期不會超過5年,大部分說不定都3年以下,
甚至還會有好幾個人無罪全身而退
     
      
舊 2013-08-03, 05:01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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