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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命換白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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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浩澀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
引用:
作者
dontfeedwilddog
我的解釋不夠清楚嗎?如果他是侵入住居或是有相關的物證可以證明他把屬於某人的狗抱走去領獎勵,不是可以馬上報警?又不會因為是去領獎勵而免責。
偷竊是犯罪行為,領取獎勵是行政制度,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說句實話.
你覺得這麼理想可能嗎?
我只能說個人覺得這個漏洞算的上是在變相鼓勵偷狗.
2013-08-02, 10:28 PM #
46
尤典浩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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