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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命換白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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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tfeedwild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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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2
文章: 25
引用:
作者
尤典浩澀
有罪無罪推論,老實說我沒想那麼多,不過你應該也無法保證不會有人會去動那些念頭吧!
基本上我只想討論這個讓人感到搞笑的政策.
那些問題不過是我對於這個政策的一些看法.
我的解釋不夠清楚嗎?如果他是侵入住居或是有相關的物證可以證明他把屬於某人的狗抱走去領獎勵,不是可以馬上報警?又不會因為是去領獎勵而免責。
偷竊是犯罪行為,領取獎勵是行政制度,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2013-08-02, 10:04 PM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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