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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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ontfeedwilddog
你的說法有點傾向有罪推論,如果抓狗來的人不能證明其無罪則官方有一定的責任。
但是其設計精神應該比較傾向於拾獲財物的無罪推論,也就是拾獲財物交與官方並配合政策者給予獎勵,若是對過程有質疑應提出證據。
至於這政策本身很搞笑就不多說了,基本上這些都是針對不要養的主人不要養讓他們不要亂丟而已,現行動保法下抓貓狗可不是啥簡單的事情,要怪就怪狂吃收容所豆腐那些人,”收容所是屠宰場”+”腦殘恐慌飼主”=拋棄野外防疫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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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無罪推論,老實說我沒想那麼多,不過你應該也無法保證不會有人會去動那些念頭吧!
基本上我只想討論這個讓人感到搞笑的政策.
那些問題不過是我對於這個政策的一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