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拿命換白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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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浩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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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浩澀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
引用:
作者祥風日照
因為你的譬喻顛三倒四的 沒有一個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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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跟家裡的財物你真的認為可以跟動物做譬喻嗎?

一塊地、一棟房子都可以分割變賣
貓狗可以分割嗎?

貨幣本來就是要流通用的 怎可能記名

何況財物本來就沒有腳,放在室內,不是天災損失,他人取走,本來就有竊盜的問題
但物主也要能舉證自己有那樣東西 警方才能受理啊
機車也有行照、也有繳稅紀錄
沒有晶片的貓狗 也沒跟你收稅
要警方怎麼幫你找?

我只是用簡單的譬喻去講.
你聽的進去你就聽,聽不進去也沒關係.
我本來就不打算跟你糾結這種事情!
舊 2013-08-02, 05:19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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