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bo5738
原來如此 就是要有這關鍵證據 在剛起訴後 爆出來 抓漏網之魚
軍檢又被再次打臉了
那個輔導長 明天軍檢趕快調去問一問 看他有何說詞?
軍檢 趕快移送 給法院偵辦好了 動不動就被打臉 實在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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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可能移給法院偵辦的,被打臉有什麼關係,這些傢伙根本連臉都不要,有退休俸,面子值幾毛
現在軍檢根本是站在加害人的一邊,幫著打被害人,真是荒唐可笑,
全世界沒這麼可笑的檢方了,以法律的層面來講,
這種被害人代表律師根本是違反當事人權益應該被直接解除職務,
只有台灣這種軍檢軍法一鍋炒的垃圾體系才鬧的出這種滑天下之大稽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