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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dess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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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86
引用:
作者capitalm
無罪推定是審判的原則
但是檢察官是原告,應該以有罪推定的態度去偵辦和辯論

西方法庭本來就是以辯論為基礎
原告被告分別為正反兩方,各依自己的觀點來論述
經由交互結辯的過程來追求真相

但是台灣只要遇到被告是"有關係"的
檢察官就會自動變身為辯護律師
正反兩方一搭一唱,演一齣戲給人民看

你認真了,他只是想找人吵架
舊 2013-08-01, 07:10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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